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的,为...
婚姻无效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等; 2、请求无效婚姻的请求以及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3、向哪个人民法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无效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等; 2、请求无效婚姻的请求以及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3、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的; 4、最后就是落款包括时间以及申请人姓名。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综上可知,要是当事人的结婚程序不合法的话,那么是不能申请婚姻无效的,因为这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就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
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合法条件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只有符合结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婚姻,具有法律效力。欠缺结婚实质条件的婚姻是绝对无效的,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从一开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在婚姻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夫妻间的法律义务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