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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孩子的户口落户的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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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方法是:要带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写一份申报落户的申请,和社会抚养费可到当地的计生部门交纳。向计生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上户即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需要提交的手续材料 1.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3.收养人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4.县(区)以上的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 5.被收养人的户口证明 6.县(区)计生局出具的证明 注意:办理以上内容需要提供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 2/3 二,办理流程以及时限 1.准备好上述材料,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2.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加具初审意见后报分局户政部门 3.分局户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科 4.市公安局户政科收到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审批决定,批准的签发《准迁证》,不批准的退转材料。 3/3 祝愿大家都可以找到家庭的孩子
名字是可以更改的。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提出申请,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就可以改名申请书××市××区公安局:本人现用名(名字),(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这里填写你更名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现在的名字)更改为(你想改的名字),望同意为切!申请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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