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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与从合同是有区分的,如该主从合同约定三方签字生效,那么主从合同均未生效,主合同也不生效.但保人应当在主合同上答名才行,才有主体的合汪性...
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是不一样的。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担保合同是基于借款合同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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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担保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担保分为: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保证、定金。这些担保都可以在基础关系(比如合同关系)上设立,所以楼主您的提问在表述上可能有些不符合理论、实务界通常的提法。形式可以是:独立的担保合同或基础债权债务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1、担保物权,通俗说,是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特定的财产(物)来为债权债务关系作担保。和其他种类担保的区别:就是那个“物”啦,包括动产、不动产、某些权利。 2、保证是债权人、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以其信用在一定范围内提供担保,说白了,就是债权人在满足担保行使条件的时候可以找他要钱、实现债权。和其他两者的区别:由其他人提供,并且债权人可以问这个保证人要钱。 3、定金是债务人自己提供一定的金钱并移交给债权人提供担保,和担保物权中质押的区别是:定金条款有双向约束力,债务人不遵守合同约定无法拿回定金,债权人不遵守要双倍返定金。)
1、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2、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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