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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雇工把人撞残,雇主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因为雇员将第三人撞伤是雇员的个人行为,应该自己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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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据最新消息,拟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即地铁、城铁等)、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综上,雇员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机动车或其他车辆,不管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判定,雇主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赔付。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雇员方无责,雇主在对雇员赔偿后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追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造成受伤的,雇主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属于从事雇佣活动的情形,所以雇主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是这样的,我大体分析了一下,你表舅来是为了结婚帮工,虽然是晚上休息烟气中毒死亡,并不是在帮工干活时死亡,但是人家提前来就是为了帮工来的,晚上必须要在你岳母家休息,所以,这事你家是有责任的。但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受害人本人也有重大过错,明知用竹炭采暖存在中度危险而为之,因此,他们有重大过错。因此,要赔偿的话,救过来的表舅也应参与赔偿。具体比例,各个法院判决方式不一。我估计你岳父母作为被帮工人,应承担50-60%的责任,活着的和死了的各占20-25%较为合理。不知道这样说你是否满意?婚事遇到这等事很不舒服,请你想开为好,事情已经过去,宜心平气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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