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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清算期间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因此不能进行股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法人存续,...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公司不需要清算。只需要评估股权的价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可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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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同意可以强制清算的。强制清算是公司有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责令关闭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宣布破产而进行的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清算时不能转让股权,因此公司清算期内股东是可以转让股权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股东股权可以转让。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对外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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