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种子质量内部控制制度。...
种子管理机构违反规定,对不具备条件的种子生产者、经营者核发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种子管理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的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农作物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赔偿额中的可得利益损失按其所在乡(镇)前三年同种作物的平均产值扣除其当年实际收入计算;无统计资料的,可以参照当地当年同种作物的平均产值扣除其实际收入计算;无参照农作物的,按照资金投入和劳动力投入的1.2至1.5倍计算。林木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赔偿额中的可得利益损失,按照购种价款和有关费用的3至5倍计算。
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3人已浏览
952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1,2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