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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情况。 1、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的,视为赠与自己孩子,不是共同财产。 2、结...
一般均分。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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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结婚前购买房子,因有按揭贷款,不知道结婚后是否归还过(不是实际是否归还,而是现在应该是在结婚登记后了,则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按揭是你儿子用个人资金归还的情况下,则其归还就是算是夫妻双方共同归还的,这部分资金以及增值部分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已经归还过,则是前面所述情况,如果尚未归还,而今想用你的钱来归还该贷款,则为了证明是你儿子个人或者你赠与的,则是要有相关证据,而赠与你儿子个人则需要让你媳妇确认知晓或者通过律师见证,或者进行公证。关键目的就是要让你媳妇知晓并确认该事实。
在具体问题的理解上,对于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及配偶共同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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