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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逃跑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未报案或未及时...
交通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一般会考虑: (一)行为责任原则 根据行为判定责任,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二)因果关系原则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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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责,主责,同等责任,次责。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责,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共同发生交通事故,违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较大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的违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共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各自的违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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