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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就算是高利贷。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为无效,并且逾期的利息也不能超过合...
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高利贷。如果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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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息超过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算高利贷。如果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而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予以保护。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八条、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1、借款的利率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算高利贷违法,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所以借贷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借款利息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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