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
最低工资应综合考虑当地就业人员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5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根据《劳动法》第49条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关于第(一)项中"最低生活费用"的确认,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42条的规定,《劳动法》第49条中的"最低生活费用",应为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人口为维持最低生活需要而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吃、穿、住、行等方面。一般可采取参照国家统计部门家计调查中对调查户数的10%最低收入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额乘以赡养人口系数来计算最低工资额,再根据其他因素作适当调整并确定。具体计算办法可参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附件。之后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作了新规定,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在目前阶段,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包括:(1)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2)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3)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4)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6)医疗卫生费;(7)丧葬抚恤救济金;(8)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上述各项待遇均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