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租赁当事人办理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带上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再备一次,所需要的材料: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 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一、如果你以前没有参加过任何“房改房”或“福利分房”且符合C单位的房改房政策的,你有资格作为承租户参加C单位的房改房购房; 二、据你所述,案涉房屋系你单位安排,房屋系你单位与B单位的互换房,且房屋又登记在C单位名下,经你参加C单位房改后,最终由你购得。因此,如你单位起诉,会把你与B、C单位一起列为被告; 三、如果你单位胜诉,可以肯定的是房屋不会再属于你。至于房屋最终会属于谁,则须看你单位与B、C单位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因为,本案,有三个重要的信息你没有阐述清楚:1、房屋登记在C单位名下,为什么你单位为你安排房屋;2、房屋为什么是你单位与B单位的互换房;3、为什么房屋又登记在C单位名下; 四、本案,你是依据房改政策取得房屋产权,你的行为不属于侵吞国有资产,你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即使你单位官司胜诉,你也不会因此而承担侵吞国有资产的责任,同时,你可以要求C单位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1、要由当事人,也就是承租人和出租人对于此证明提出申请,并且等待工作人员受理。待工作人员受理了之后会对相关的材料以及信息的真实度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的话,就可以开具证明,同时在联网的房屋租赁系统当中进行登记。此时,该房屋的租赁信息就已经被记录在案了,同时档案当中也要会写明该房屋的具体信息。 2、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交付一定的材料。就主体而言,出租人必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必须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标准。如果双方不符合主体规定的话,是不可以办理该手续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7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