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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类情况,国家有专门文件规定,可以申请办理申报户籍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
规定是,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孩子父母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注明,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关于解决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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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不符合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的,应该根据本法第41条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2、再根据如下规定,办理新生儿的户口申报事宜(否则,子女一般来说,是不能享受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父母没有结婚证,所生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申报户口不需要结婚证。 根据公安部要求,部分地方将新生儿落户与计划生育工作绑定,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新生儿申报户口设置各种限制条件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出生人口申报户口登记的法定权利,各地不得自立限制新生儿落户规定,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人口申报户口登记,严禁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不得将户籍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相挂钩。 出生申报户口相关规定如下: 一、申办条件: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3、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二、申办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对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DNA亲子鉴定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 4、属上述第3款情况,还需要出具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同意申报户口的证明。
一般来说,如果是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生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要进行身份公证。 如果是婚后无证生育的,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如果是未婚生育子女的,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要给该子女办理入户手续。 1、必须查清对方以前有无小孩,这在缴纳抚养费时费用是不一样。按规定这个钱是男女分别都要交的。(这个也能变通处理的) 2、再到当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去婚姻登记机关开你属未婚的证明,去街道(居委会)开你未婚生育的证明。 3、携带上述证明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你本人的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了,那就需去孩子出生医院,复印你当时住院出院的证明,去复印时就说,是给孩子上户口的。人家就知道给你复印哪些的材料了。拿着所有证明,再去派出所落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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