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因一方患精神病而提起的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 (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 (2)一方婚前患过精神病,甚至患者...
与精神病人离婚时的,原则上应该一人一半,但是需要考虑精神病人一方离婚后的生活问题,通常会多给与部分的补偿。《》第三十九条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程序比较复杂一点。还要区分对方是无行为能力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等情形我的补充::15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
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需要在审判前先给患病一方指定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确认后,法院即可以对离婚案件进行审判,确认夫妻双方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由谁抚养。需要说明是,此时的诉讼代理人只有程序权利,而无实体权利,即不能替患病一方作出是否同意离婚的表示,不能放弃财产权益。但如果是患病一方的家属,想代其起诉离婚的,则程序会复杂一些。首先需要按照特殊程序变更监护人,待自己变更成患病一方的监护人后,再代为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这一司法解释的意见在新修订的婚姻法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这种精神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普遍应用的。因此在这方面法官的自由度很大.如果确实是久治不愈的,一般法院准予离婚.但如果是婚前明知对方患病或者婚后患病的,另一方不管不问则视为没有尽到扶养义务.新婚姻法第二十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可要求对方付扶养费这种情况一般法院不会准予离婚.但如果相隔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一般来说法院会准予.但是在共同财产分割上会偏向患病一方,而子女归属则偏向另一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2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