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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没签合同不算借款人。借款人也称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个...
这个只能看担保人当时签字的手续包括什么了,如果有合同、借据、担保承诺书那你父亲就得承担相应责任,还有就是要看合同上在附加条款中注明以借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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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购房合同是合法成立的,即使有担保人,就是有效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跟是否有担保人,没有太大的关系。购房合同是主合同,有担保人的,这个只能算是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属于从合同,从合同的效力,是无法影响主合同的,只要购房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的,同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自合同成立后,购房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跟是否有担保人,没有关系。
借款协议已经签订,目前所遇到的只是第二笔提款的问题,是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并不是一个新合同产生的问题,不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法人代表已经变更,无论在银行还是在工商局都做过变更登记,那么新的法定代表人的签章是可以的。 不需要重现签合同,对于此借款行为需要新的股东也对此进行一个确认,承认同意该借款行为,并同意按照原借款协议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个问题,是否需要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借款数额的大小。如果章程规定100万元以上的担保需要所有股东同意,那么小股东就需要列席签字。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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