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现在这个法院拘传的情形的,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1、公安机关的行为有2种性质:一是行政行为,二是刑事侦查。2、强制传唤:公安机关对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接受讯问或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诉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民诉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了原告拘传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拘传的适用情形有哪些要知道拘传是什么。拘传是指公检法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公检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均有权决定适用。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