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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收养登记费是个双重优惠,一方面确实减轻了市民财务负担,另一方面其实也减少了工作人员诸如开立发票等办事手续的环节,两方面都因为新政而受益。...
2017年4月1日取消婚姻登记收费,市民政局已将上级通知转发到各区民政局,要求各婚姻登记点做好该政策的准备工作,取消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收费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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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明确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关于婚姻登记收费取消的问题是这样的,取消或停征的这41项收费中,有35项是涉及到企业的,剩下的6项是涉及到我们个人的。其中,涉及到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的有公安部门的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建部门的房屋转让手续费等,共计12项;停征的有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质检部门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食药监管部门的药品检验费等,共计23项。
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船舶所有权转移时,原船舶所有者应持有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船口港船舶登记机关应注销船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所有权登记及相关登记,收回相关登记证书,向船主发行相应的船舶登记注销证书。对于国外出售的船舶,船舶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注销国籍的证明,或者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国籍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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