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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合法的清算、注销程序,公司才能从法律意义上消灭,公司及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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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持有关文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法人如果应该办理注销登记而未办理,产生的后果如下: 1、公司会被列入经营异常; 2、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三年内不能注册成立新的公司; 3、其它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单、税务黑名单。纳入异常经营名单后依然不处理,将会被吊销。工商异常、法人将不能担任新公司的法人税务黑名单,欠缴税行为,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任股东、高管,需要先处理税务问题进入诚信黑名单后,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在高档场所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股东将无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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