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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这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俗称。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设的房屋,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小产权房的产权证并不是由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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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有房屋置换或者货币补偿两种补偿方式,房屋置换一般按照1:2或1:3的比例进行置换,没有统一标准;货币补偿,包括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房屋经评估后的价值补偿。具体的标准由政府结合当地的情况制定并公布,但不得低于现有的水平。
具体是几级伤残,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才能判断的,或者如果你手上有病历资料,包括光片、C片、医生诊断意见等,我可以让合作的法医看看,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才能为你估计怎么样提赔偿要求。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你可以直接电话和我联系,进行详细沟通。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在我的主页就可以找到,我会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问:经过:最初我小叔摊的地,记在我爷爷名下,但我小叔在外做生意一直不种地,我父亲就接了下来,并且承担一切公粮及出工(当时还有挖河渠等义务工,按土地面积摊派)。后村里签订承包合同,我父亲签的字。有合同在手。我小叔也没有任何意见。小叔的户口也已经迁出外省。现在农村土地开始确权,小叔回来向我们要地。问题: 1、他有权力回来要地么他早就已经迁走了, 2、我们手里有承包合同,但是村里的记账是很久前的没有更正名字,还记在我爷爷名下,我爷爷已经去世了,这种情况承包合同和村里记账那个具有法律效用3、这地我们有权要么,怎么反驳叔叔答:你们是一家子,法律会调解,尽量让你们协商处理你说的账本如果是分地时的,那么就得以以后的备案为准除非他以前表示放弃了,你们才有权利要,即便这样你们也能考虑亲情做出选择,政府依法处理估计不会支持你叔叔问:农村集体土地对于已经迁户很久的人还有权利么他以前确实明确表示不要了我父亲才接手的并承担了所有义务(就是说我父亲除了要承担自己一家的出工,还要再承担他们一家的出工(挖河渠、沟道),土地承包合同也在我们手里我们也不是想占便宜,关键是他现在明确表示他把地收回来以后不给我们种了。想卖给别人答:理论上没有户口就没有权利了,至于政府怎么安排完全是政府依法处理的事,任何群众干涉不着。他要回来想卖,你们就不给他,他卖不成早晚就自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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