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数额的确定: 1、我国刑法关于罚金刑的数额,采取了三种立法模式:倍比罚金刑、限额罚金刑、无限额罚金制。其无限额罚金制比较普遍。 2、刑法虽然...
《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一)抢劫1次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二)抢劫取得财物,在次基数上数额每增加20...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保管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或者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对于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椎,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数额,只是规定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抢劫数额不是关键,如有规定的八种情节就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抢劫信用卡如何计算抢劫数额问题专门作了规定,即: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补充规定,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无法实际使用、消费的部分,虽不计入抢劫数额,但应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这一规定,使得抢劫信用卡犯罪的惩处体系更加完备。即根据三种不同情况分别作不同的处理: (1)卡内余额全部被消费、使用的,以其消费、使用金额为抢劫数额; (2)卡内余额部分消费和使用的,对未消费、使用部分不计入抢劫数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3)抢劫信用卡后未消费和使用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3、由于银行业的繁荣、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手机银行等支付平台是完全可能成为抢劫犯罪分子获取抢劫财物的手段,针对这一新情况,《最高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电子支付、手机银行等支付平台获取抢劫财物的,以行为人实际获取的财物为抢劫数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722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