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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刷单的处罚是这样的,“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反不正当竞争法刷单怎么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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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网信办、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决定于2018年5—11月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伪造产地、厂名、质量标志,篡改生产日期,在网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3]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1]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案获表决通过,今年1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恶意刷单可处200万元罚款。新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四类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四类行为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新法规定,“傍名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新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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