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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关系的变更是否必须通过人民法院?

2021-09-30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离婚的时候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的,那么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私下自己达成一个关于离婚协议书的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注明抚养权的变更以及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如果离婚的时候是经过人民法院,那么还是建议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因为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如果私下协议变更,以后如果发生纠纷,原则上还是要以法院的裁判文书为准。实践中还有一些非婚生育子女的,双方解除同居关系以后如果要为小孩上户口,那么则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起诉拿到裁判文书以后,相关部门才能为小孩上户口。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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