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海塘和沿塘水闸划定管理范围的土地、海域使用权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依法做好登记发证工作。对土地使用权调整确有困难的,可以先确定管理...
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海塘安全鉴定。对未达到规定防潮标准和级别的,应当及时进行加固改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加强海塘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塘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一至二级海塘由海塘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海塘管理机构负责;(二)三至五级海塘由海塘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海塘管理机构负责;(三)专用海塘由专用单位负责。
本办法所称海塘是指抗御风暴潮灾害的海岸防御工程和河口内最高水位主要由潮水位控制河段的堤防工程,包括塘身、防浪墙、消浪防冲设施、护塘河、护塘地、沿塘水闸等设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7人已浏览
2,482人已浏览
3,721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