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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
工作一个月退休有工资,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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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营交的住房公积金能在德州去房的,德州市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一、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异地贷款(跨县、市、区)(一)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异地贷款是指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非户籍地或非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直接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异地贷款按德州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二、德州市行政区域外缴存异地贷款(一)德州市行政区域外缴存异地贷款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二)贷款对象和申请条件1.贷款对象: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不含铁路、电力、油田系统职工)。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2)夫妻双方至少一人具有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3)具有合法的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其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其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6)信用状况良好,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德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7)采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及贷款偿还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及贷款偿还办法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四)贷款资料借款申请人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的应同时开具)、《单位收入证明》(以上可在中心网站上下载,也可窗口领取)。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居民户口本(集体户的提供加盖公安部门印鉴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开具户籍证明)原件;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单身的,由单位出具单身证明,并由本人写书面保证(丧偶、离异的还应出具死亡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购房资料: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协议、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采用置业担保方式的还要出具《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购房所在地、缴存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涉及城市的《房屋权属证明》。5、贷款申请人及配偶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委托银行查询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异地缴存的职工,需提供在购房地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联系人两名,并提供其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五)贷款办理流程1、借款申请人从中心网站下载或贷款受理窗口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管理机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异地缴存的职工应同时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收入证明》。2、开具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缴存所在地、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涉及城市的《房屋权属证明》。3、借款人持以上证明及(四)中其他贷款资料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受理窗口提出贷款申请,由贷款受理人员初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由贷款受理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个人开户申请表》,交由业务窗口申请开户。5、开户成功后,由贷款受理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通知书》。6、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并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抵押手续。7、贷款受理人员录入贷款信息转复审人员审批。8、受托银行根据放款通知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1.首先要看你们是否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看四个月是否属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你工作的四个月属于试用期间的话,公司可以即时解除,但应该支付工资,且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订立的,除第一个月外可以适用双倍罚则。解除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要求缴纳保险,可以到劳动局仲裁。
买房交了押金又不想买了,押金一般是不退还的。但现实中,是否退还押金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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