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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在治疗及修养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不该降低标准。你最好早做工伤认定及仲裁之准备。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事故...
您堂妹的案子属于既可以认定为工伤,也可以找肇事司机赔偿的工伤与交通事故竞合的案件。工伤可以赔偿,交通事故也可以赔偿。但是目前河南省的做法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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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竞合问题,现在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只能择一行使权利,另一种是对于两种赔偿重合部分择一行使,不重合部分都可以主张。个人认为第二种处理方式比较合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各地的审判实践予以确定。 2.至于工伤与交通事故何者赔偿更多,也是不一定的,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可以竞合,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如果鉴定为工伤,则属于交通事故与工伤事故竞合的情形,工伤是差额赔偿或者补充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年12月28日[2006]行他字第1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因此,一般先按民事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补足。 2、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单位应该照常支付工资,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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