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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你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你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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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键在于公司辞退劳动者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不同,补偿或者赔偿是不一样的。 2、如果是劳动者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是不需要对劳动者补偿或者赔偿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因劳动者个人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补偿。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满之后,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一定的理由,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用你了,他一定会找出个理由,最好的就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的”,那么按照,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碰到这种情况,你要通过继续履行,也没有多大意义了,不如要回法律规定的自己的权利。 1、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注意仅限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 2、经济补偿金:以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开始计算,就是指你实际到工作的时间一直算到你离开公司,如果满了6个月,就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未满6个月,发给半个月的平均工资。注意,这里的平均工资,按你从工作开始每月工资奖金的总和除以总的月数,不是合同上规定的底薪。 3、事实上,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擅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经仲裁不成立的话,那么应当给你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这方面的实际索赔很少有成功的,能拿回单份的就不错了。 4、你的也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给你,不过前提是你自己有比较详细的记录。否则恐怕连劳动仲裁也帮不了你的。对于公司要你自己的事,不必理会,反正已经准备不做了,撕破脸也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应当首先和公司讲清楚你的立场,你的要求(就是前面说的三部分钱),如果公司不付给你的话,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把该拿回来的钱拿回来。另外,如果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话,要让公司在15日内帮你转移,如果没帮你交社会保险,也可以要求公司适当补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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