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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取得的方法包含哪些?

2025-01-05
根据一定法律事实,财产所有权第一次产生或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根据而直接取得所有权,称为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的主要形式包括:劳动生产、收益、孳息、添附、无主财产、拾得无主物、失散的饲养动物、先占、善意取得、没收、征收和税收。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以下情况的受让人可以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在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已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 如果受让人依照上述规定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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