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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工作日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不良信用记录的保留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删除。五年保留期从还清欠款开始计算。不能误以为不良记录五年后会自动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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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公司自己的网站上的话只需要把相应的信息更改,更新缓存就可以了。如果是工商那边的话要多等几天。一般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就可以看到了。不过具体得看当地实时情况。 2、《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不良信用记录的保留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五年;五年以上的,应当删除。这意味着五年的保留期只有在还清欠款后才能计算,不能误认为不良记录在五年后自动消失,欠款不必归还。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需要履行义务后,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删除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诚实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处罚:(1)有能力履行,拒绝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或者拒绝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转让财产等方式避免违反本报告制度的;(6)违反本规定的期限制的;(6)违反本规定或者违反本规定的。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义务或者主动纠正不诚实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不诚实信息。
只要清偿完债务,失信人就会消除,但是并不存在自动消除的情况。失信名单一般需要一至三年才能消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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