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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是:运输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或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可以自行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
运输合同履行地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确定运输合同履行地主要是用于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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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地不明的,争议标的为支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即时结算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履行地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确定运输合同履行地主要是用于确定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确定管辖法院时,运输合同履行地应为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在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是各有不同的,不一样的合同具体的履行地点也是不一样的,如何能更好的确定合同的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在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是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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