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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三倍赔偿。係所说的信息不全是与什么对比...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国家鼓励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乳制品安全管理水平。生产婴幼儿奶粉的企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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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网友说得好,“再多都不够花,再少也能养”。常言道,“富生富养,穷生穷养”。这正如同你可以吃10元一斤的大米,也可吃2元一斤的大米;你可以为孩子花几百元一包的奶粉,你也可以买几十元一包的奶粉一样。在生育孩子的问题上,有些夫妻追求养活,而有的夫妻追求养好。因此,你无需去追问“孩子怎么生怎么养”,只需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估算出自己是否能养育就足够了。量力而为,量力而行,这就是”攻略“。
婴儿奶粉含有致癌物质,消费者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十倍的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价值超过1万元的,处以价值超过15倍、3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一)以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产品;(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非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公安机关可以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予以拘留。
婴儿奶粉有致癌物质,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 (二)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四)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六)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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