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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在书写仓储保管合同时,可以明确以下几点:(1)货物的名称或品种(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书写时载明以下几点即可:(一)货物的品名或品种(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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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书写时载明以下几点即可:(一)货物的品名或品种(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七)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八)保管人及存货人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计算标准。(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十一)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1、当事人在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或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的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合同约定的地点,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否则,仍以原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这里的其他方式包括双方实际已交付和接收的地点,即以实际交货地点作为履行地而确定管辖。3、当事人在合同中虽然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交货地点,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4、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否实际履行或交货,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即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
实践中,仓储保管合同书写时载明以下几点即可:(一)货物的品名或品种(二)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三)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四)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五)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六)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七)货物储存和运输过程中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帐号、时间。(八)保管人及存货人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计算标准。(九)合同的有效期限。(十)变更和解除合同期限。(十一)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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