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看具体的事情发生的过程及学校是否尽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在学校发生意外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学校一般有责任,反之则没有责任。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众所周知,国家设立的公立学校的学生是教育行为的接受者,没有义务分担学校的建设成本。除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外,学生没有其他缴费义务,也没有义务为学校还债。校债是否属于捐款必须用于公益事业,暂且不考虑。首先,捐款应该是自愿的,包括自愿捐款和自愿捐款金额。家长捐赠学校认可,与老师要求家长捐赠但学校不知道,影响效果相同,影响家长和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期望。人类既是社会人,又是经济人,投入了必然要注意效果,而拿人手短是人之常情,一所以育人为基础的学校,不应该接受学生的捐款。最后,我不禁好奇为什么一所公立高中会产生3000万元的债务。对于学校建设、学校预算及相关教育,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如此大的债务缺口,到了老师要求高三学生至少1000元捐款的程度。出于学校财务风险防控的考虑,应提醒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审计。
由打人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赔偿责任。打人的学生已满十六周岁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4人已浏览
958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3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