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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连带责任的比例是多少视情况而定。 1、一般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具体由股东所在的公司章程约定,未约定的,按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承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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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承担连带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存在法人人格否认情形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经常会出现担保人,那么担保人就会很关注自己的担保责任问题,所以也会关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那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说的是借款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时间的,如果借款到期借款人未还款的,在借款到期六个内债权人都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债务。如果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债权的,保证责任就自行消失。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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