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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离婚需要的手续、及如何办理协议、办理离婚手续的需要1、定义即自愿,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2、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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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这一规定中未使用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协议离婚与相比具备如下特点1、程序简易、便捷。2、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1、主体要件。依法办理了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2、离婚合意要件。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3、其他要件。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和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而离婚协议书中它不仅应明确是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还应明确双方离婚后比较重要的问题,如孩子如何抚养,财产如何分割等。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的子女抚养归属、抚养费等;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债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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