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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你描述的情况来看,我倒很同情女孩及女孩家长,订了婚也同居了四年之久,要是女孩不懂事,怎么会出现在的状况,我也想劝劝你们站在女孩及女孩家...
我国从1994年2月以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只要没领结婚证的都不算结婚,所以2001年你男朋友和他老婆在一起的也不算结婚,法律上讲他们从未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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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我哥20岁时“娶”了我嫂,当时她才15岁,两人无法登记结婚。后来人口普查时,我哥在户口本上加上了我嫂的名字,明确两人是配偶关系。现在嫂子长期不回家,请问我哥想和其他人结婚,怎么办?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1994年以前我国法律还承认事实婚姻,当时你嫂子还没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不能构成事实婚姻,后双方也没到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但在户口本上确认了双方是配偶关系,对你哥重新结婚构成了障碍。你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并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去办理婚姻登记。
没有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只是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离婚只有两个途径:1: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同居不等于结婚。 同居4年,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双方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双方只能协商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向法院起诉。 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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