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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和工伤康复期要劳动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但...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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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鉴定人的伤残情况要接受司法鉴定人的现场身体检查及询问; 2、委托人须提供被鉴定人伤残情况的医院诊断书,或者法医司法鉴定意见书(检验报告书); 3、鉴定事项中被鉴定的物品; 4、其它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 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具体金额。 2、可进行后续治疗费的鉴定 后续治疗费主要是指受害人出现需要后续治疗或者康复的治疗费用,可以在进行级别鉴定时一并提出委托鉴定。 后续治疗费的索赔依据一般有三种:医疗证明、鉴定结论或者是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所以,为了减轻受害人的负担,可在实际发生前申请鉴定一次性索要赔偿。
根据上述答案为您补充会计司法鉴定的内容: 司法会计鉴定一词,系我国法学者1954年翻译苏联教材《会计核算与司法会计鉴定》而得。 司法会计鉴定一词,“司法”和“会计鉴定”组成,二者在“司法会计”一词中的含义和作用不同: “司法会计”一词中的“司法”二字的含义是指诉讼,它界定了司法会计鉴定活动的社会属性,即司法会计鉴定是一种法律诉讼活动,使司法会计能够与会计、审计活动中的会计鉴定相区别。 “司法会计”一词的“会计鉴定”二字则是指其作为诉讼活动的内容,使司法会计鉴定能够与法医学鉴定、司法笔迹鉴定等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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