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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承包经营企业的财产,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内容而订立的协议。所谓单一承包,就是承包某一指标,这是刚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时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很少见。其优点是方法简单,目标明确,工资可与该指标挂钩,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所谓综合承包,就是两个以上指标的承包。这种形式综合性强,内容全面,有利于企业的全面发展。签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内容一般包括:1、承包合同必须明确承包经营期限;2、承包人的权利、权限、义务和责任;3、承包经营的方式和内容;4、收入分配方式;5、风险保证金、担保或风险抵押金;6、违约罚款;争议解决方案;7、承包经营前合营企业的损失和债务责任;8、清产核资原则及移交程序及定价方法;9、承包的生产指标和利润;技术更新指标;10.企业债务安全线;11、合资企业原人员的安排、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和保险;12、承包经营期间,与其他公司、企业、个人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引发的纠纷,由谁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
每份合同都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当然也是如此。那么,解除承包经营合同有哪些情况呢?一、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同意,承包人自愿放弃承包土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二、发包人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已经成熟。第三,承包的家庭成员全部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移落户外地。四、承包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5、因国家建设需要,承包人承包的土地全部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第六,由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所有承包土地都受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七、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约定,闲置荒芜承包耕地2年以上的,由发包人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耕地。八、承包人在承包期间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工程类承包合同主要有以下分类: 1、总价合同:以固定总价签约的合同都称为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价总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又称为工程量清单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4、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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