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
离婚证丢失,如果户口本上婚姻状况注明离婚也可以。如果户口本上没有注明离婚,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补充: 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你只能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你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再将你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你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结婚证》或《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户口本上已经注明离婚的也可以证明已离婚就可以再办理结婚登记了。
如果离婚证明丢失,你可以去民政部门补发。当事人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持本人籍证明和本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后,确认当事人已依法在本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然后,当事人申请核实的,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后,可以补发结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