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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的身份证号可否违法,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经过他人的应予而使用他人的身份证号,就不违法;否则,就是违法做法,后果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伪造身份信息可能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依照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处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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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例的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身份证号码是无法更改的,因为,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根据《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同时,提问者必须清楚,无论是个人还是户籍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私自更改省份证号码都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的。根据《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不得随意查看他人的身份证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国家机关、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罚款5000元。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拘留10天以上15天以下,罚款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前两种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看情况: 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查验公民身份证,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违法行为; 二、因为工作需要而查验身份证的,则不是违法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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