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继续多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3、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二十...
1、继续多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3、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二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继续多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 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 3、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1、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换句话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没有财产线索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向法院申报财产,也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调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处分等措施,并视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1、继续多与执行法官沟通,请求加快执行进度和力度。 2、向法院审委会及院长投诉,请求过问并干预,以期早日执行到位。 3、按照《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