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犯,被告人可以接受审查:(1)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
法律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下: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包括: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定情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涉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危险驾驶罪。 第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应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和处罚作为是否可能出现社会危险的考虑因素。 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