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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情况下的期限是30日内;案件复杂或或者重大的,期限是60日。...
公安机关立案刑事案件后,案件不会自动撤销,只有经公安机关调查,无犯罪现实或者轻微情节的,才会撤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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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据此,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期限为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则为60日。但为查明案情所进行的鉴定期限不包括在内。及时与干警联系,争取时日解决。
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治安案件自公安机关受理后,一般不能超过三十天就得结案,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天,以下是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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