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由哪一方,双方协商;协商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由哪一方,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各自所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女的可由生父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确定,对于处理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分别居住的监护权问题,可依据父母后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方法。
这就是关于非婚生子女的监护权如何认定的回答监护,是指由特定的自然人或单位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教育,在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未成年人父母双亡或者均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或者不能确定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被指定者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监护权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