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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婚前一方的房产,住房就是登记人个人合法拥有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如果房产登记人配偶去世,这房子不能办理继承,因为住房产权和死者没有关系。 如...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作为他个人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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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是男方和原配的共同财产,现任妻子是没有份额的。 2、原配偶去世后,其房子份额应由其丈夫和2个子女继承。那么男方应有23的份额。 3、在男方去世后,其份额应由现任妻子和其2全子女继承。但是若男方留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而其他继承人又放弃继承的,他的女儿是可以全部继承的。房子是谁所有,主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而且他所说的14之一是无法放弃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4、综上所述,房产局的做法是错误的。他只是想通过此途径增加税收而已。如果他坚决要收才给过户,那可以告他行政违法。
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充分拥有继承权。2、虽然房子是婚前的,但是丈夫死后该房产就属于遗产,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是可以继承的,除非丈夫生前有遗嘱明确不给妻子。3、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
婚后一方死亡,其婚前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第一、 二、三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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