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行政复议“成功”,应当是指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违法拘留”(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的复议决定。 2、(被复议人)公安机关应当履行该复议决定。若本案件的公安机关单一的作出“拘留”的行政行为,且该“拘留”已经得到执行,则公安机关作出“撤销行政行为”已经没有必要。但是,公安机关应当向当事人(或复议人)作出“赔礼道歉”、行政赔偿决定。 3、本案的(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不能够及时向当事人(或复议人)作出“行政赔偿决定”的,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该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或刑事赔偿)的书面请求之申请。
关于拘留行政复议期间的回答为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