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现在请问针对你提出的 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什么为根据问题作答如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规定如下: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三、人民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收案范围的初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收案范围的初步意见1980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经济审判工作的任务,就是通过处理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涉外经济案件,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地经济审判实践,从需要和可能出发,各地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可暂受理如下各类案件:一、经济纠纷案件(一)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之间的产、供、运、销合同纠纷案件;(二)基本建设和维修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三)科研结果、专利技术应用方面的合同纠纷案件;(四)信贷方面的纠纷案件;(五)保险方面的纠纷案件;(六)环境保护方面的纠纷案件;(七)商标方面的纠纷案件。二、经济犯罪案件(一)工厂、矿山企业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贪污、受贿、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投机倒把等犯罪案件;(二)处理经济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与本案有关的犯罪案件;(三)工厂、矿山、建筑企业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四)航空、公路运输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五)走私案件。三、涉外经济案件(一)中外贸易合同、来料来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二)航空运输货损、货差、短缺和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三)保险、承建合同纠纷案件;(四)专利、商标、版权纠纷案件。除上列十六类案件外,还有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涉外经济案件。
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686人已浏览
1,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