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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买卖婚姻?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
买卖婚姻的认定: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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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姻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共同特征是索要财物,但是二者有着严格的区别。一,买卖婚姻根本违背婚姻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包办强迫婚姻,目的是借婚姻索取财物,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情形下,婚姻本身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的,不违背他们的意愿。二,买卖婚姻中的财物是第三者索要的,借婚姻索取财物主要是当事人一方索要,是以满足某种物质欲望作为结婚的代价,不是正当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而是借自由之名滥用这种权利。
怎么认定买卖婚姻?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包办婚姻是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当事人的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强迫其缔结的婚姻。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包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违背当事人的意志,对婚姻当事人实行包办强迫;买卖婚姻的构成要件除包办强迫外,还有一个借此索取财物的问题。特点: 1、最大特点:索取大量财物的目的; 2、违反当事人的意愿; 3、形式多样,常见的有高价彩礼、拐卖妇女; 4、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四个: 一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二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其为夫妻; 三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即开始同居; 四是,未办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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