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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流程:如何进行登记注册?

2024-11-19
分公司设立的条件、程序以及注意事项,以下是详细解读: 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 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与公司名称全称相同。 2. 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能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 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在申请设立分公司前,需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以确保分公司名称符合规定。 2. 填写登记注册书:在完成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填写登记注册书,提供相关材料。 3. 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提交登记注册书和相关材料后,等待相关部门受理,并按照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提供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详细说明分公司的设立原因、经营范围、场所等情况。 2. 指定(委托)书(表格):提供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明确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3. 股东会决议:提供股东会的决议,明确分公司的设立时间和经营范围等事项。 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证明分公司具有法律资格。 5. 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提供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分公司注册成功。 6.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证明分公司名称符合规定。 7.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供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以证明分公司符合相关规定。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 刻制公章: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需立即刻制公章,以便进行相关手续。 2. 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分公司设立登记注意事项: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或共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所有材料应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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