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幼儿园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由所在幼儿园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学前教育实行省市统筹协调,以县级为主,乡镇(街道)参与的管理体制。省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学前教育规划和政策,负责全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宏观指导。设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本省行政区域内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幼儿实施的保育和教育。
实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制定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和办法,完善评价机制。民办幼儿园和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上享有同等待遇。
幼儿园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一)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二)吸食毒品的;(三)其他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确诊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7人已浏览
264人已浏览
1,108人已浏览
3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