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所谓合作作品,是指两人或两人以...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完成作品的,该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将来这本书的著作权是如何界定的?《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根据以上法律规定,2.即使作者把他放上去,我能否获得全部的著作权?任何一部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都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著作权利的分配和行使,完全可以由参与合作作者来协议确定的。在没有协议,或者协议尚未约定的权利情况下,该作品的著作权是由参与合作作者来共同行使的。值得注意的是,可分割作品的修改权是由参加创作的人分别进行行使的。如果出现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的情况,合作人可以按协议来进行分配,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则需按同等份额分配。所谓“对合作作品的共同行使”,指的是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前提条件是需要全体合作作者协商一致的,出现任何一种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各个合作作者是没有权力单独行使合作作品著作权的,其原因是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任何一个合作作者都是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的,或无正当理由阻止其他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对此,《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3.这本书我将来是要自费去出版的,因书本销售带来的经济效益和他是否有关系?有关系,自费出版带来的经济效益根据著作权分配。可分割作品的修改权是由参加创作的人分别进行行使的。如果出现许可他人使用而获得的报酬的情况,合作人可以按协议来进行分配,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的,则需按同等份额分配。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权法》第二十八条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4.如何做到没关系?可与当事人订立单独的授权合同,合同可以以著作权中的发行权等权利转让为内容。此外,合作作品的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无法转让的。5.将来出版第二版,第三版,修改的权利我希望全部拿到。之后的著作权如果无其他人参与,且内容为独创的,著作权自当归著作者所有。请问以上权利我是否有可能获得?如何能做到我可以合法的要到全部的利以及主要的名?著作权属于民事领域的权利,主要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为依据,国家仅仅是作为协调保护的角色而存在的。
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主要如下: 一般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五、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造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单独行使著作权。 七、职务作品,除应归法人或者其他人享有的除外,其著作权归职务作品的作者享有;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应归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著作权是指: 1、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 八、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 九、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其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 十、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保护期内转移至继承人享有。 十一、著作权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和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其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使用权、获取报酬权在法定的保护期依法转移至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其承受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国家享有。
(一)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一般职务作品,是单位职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文学、艺术类作品。“工作任务”,是指单位职工在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类作品,著作权由作者(单位职工)享有。但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权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特殊职务作品,是职工是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科学技术类作品。科学技术类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也可归入特殊职务作品。 对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