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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状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普通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置。如女方可以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
男方父母名下的房子,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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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状况通常是男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而房屋产权却登记在女方名下,普通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置。如女方可以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商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白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则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富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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